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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20-06-17 08:16  

各系、各办公室:

为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提高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并以抓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为切入点,在本科生中积极开展创新训练和科学研究活动。根据学校《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6号)、关于组织实施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江海大教函﹝2019﹞29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江海大教函﹝2019﹞2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做好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毕业设立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对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和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宣昌勇杨天华

副组长:张瑞龙孙军 翟仁祥

成员:徐永其姜先华商思争骆阳 张纪凤 王洪海 蔡阳韩曙平黄萍何华安 张得银

秘书:朱惠娟

2.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3.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教师指导作用,每名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人文管理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不足可以外聘。各系可根据专业的需要按照1:1比例配备校外指导教师,确保每个课题都有校外指导教师。通过校内外教师的协同指导,加强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联合培养工作。各系要做好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和登记工作,新聘用的校外指导教师须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和商学院教学办备案。

4.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执行。

5.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各系要加强对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同时做好学生动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操作要领,从而保证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顺利开展。

二、总体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进度按《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七学期末

制定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各系召开指导教师和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

2.第七学期末各系组织开题答辩工作,选题工作要求在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3周内完成,任务书于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开始后1周内下达给学生。开题报告要求在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开始后2-3周内完成。

3.第八学期第1-5周

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并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收集工作。实习结束后各系报送本专业毕业实习单位汇总表至商学院教学办。

4.第八学期第7-8周

学生完成外文翻译。

5.第八学期第9周

组织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6.第八学期10-15周

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并交指导教师批阅。

7.第八学期16-17周

组织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并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8.第八学期18-19周

完成优秀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审、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

三、工作重点和原则要求

(一)做好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选题是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是保证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首要环节。科学的选题,应该能够促进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能够有效检验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学校将在去年加强选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关注选题质量及课题任务难易度和饱满程度。

1.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适当提高工程实践类、社会实践类课题的比例,以满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有针对性,让学生在完成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同时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课题类型多样化,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课题,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保证一人一题,且不得与往年重复,课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中;鼓励几个学生共同选做同一个比较大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各自独立完成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工作,课题名称用副标题区分,从而锻炼学生的团队精神。

4.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各系审查、批准、备案。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同时对课题性质、课题来源等数据的比例进行分析并对照学校要求进行调整和控制,填写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亦可由学生自行拟定,学生自行拟定的题目经指导教师和系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5.实行开题答辩制度,加强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管理工作,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全方位提升学生毕业论文选题质量。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学位论文必须与开题报告吻合,避免抄袭、造假现象,切实提高学士学位论文水平。

6.严格遵守集体审题原则,按专业成立审核小组,组织开题答辩。通过开题答辩,对每项课题题目、开题报告和任务书逐一审核,不合格的选题要组织整改。

各系要在2020年4月2日前完成选题审核整改工作,并将选题审核工作及整改情况报告报送教务处和商学院教学办。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继续实行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制度。凡没有参加匿名评阅的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不能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自本年度起,学校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外盲审。在答辩前,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内外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经修改后必须参加二次盲审,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三)积极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重点培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打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力争在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中实现高等次奖项的突破。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导向机制,引导毕业设计(论文)产出高质量成果。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培优工作,请参照《关于组织实施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江海大教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

鼓励教师群策群力,协同攻关,在工作初期形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团队。本年度各系至少组建一支毕业设计(论文)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打造跨界综合课题。跨学院课题均可作为参与学院完成的指标。毕业设计(论文)团队须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团队的各子课题要求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各系组织好团队后,填写“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没有备案的团队不能参评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团队。

四、加强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抽查工作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抽查相结合,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把关,采取前中后检查等措施,确保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和工作进度。

(一)校内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时期分步实施。

1.前期:由各系自查,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选题审题表、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学院教学指导组将在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检查学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

3.后期:答辩前,由各系检查,学院进行抽查。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设计(论文)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进行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的填写情况。

(二)抽查

在校、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抽查中,对出现被定性为不合格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做如下处理:

1.指导教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并取消相应的工作量,教师所在学院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2.不合格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到的已经毕业的学生,收回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按相关规定可重新修读。

五、校优秀指导教师和校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从指导教师中推荐8%参加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各系从每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2%参加校优秀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六、关于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系统的使用

1.各系毕设环节要求在系统上完成,毕设环节的各类数据最终以提交系统存档为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可以和商学院教学办朱惠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895757

2.系统访问的网址:http://practice.hhit.edu.cn/

七、关于前期材料的报送

各系按照本学院制定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计划表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和 “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和选题审核工作及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

2.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

3.2020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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