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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03-25 12:15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复试形式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小组和监督小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特点,成立一个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均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为在职教师,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具体要求包括: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须将手机交秘书统一保管,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一名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身份确认、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另一名秘书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等。

(5)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避免不同考核小组分数差异过大。

(6)复试过程中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填写《复试评分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

(7)复试小组成员要规范用语,不得随意外出。

我院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平台采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流程。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的组织与监考将严格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学院须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由学院留存。

二、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复试时间拟于2022年3月下旬启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其中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15日前结束。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2022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0.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123.htm,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11.考生可以提交能够说明自身相关能力的具体证明材料。

12.考生确实因为疫情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上述1-10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第11项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2765171786@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材料在正式复试前由商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查验,对不符合规定和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来说,初试须有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第二单元外国语不限语种;第三单元业务课一限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即俗称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5.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6.自考应届毕业生在复试时没有毕业证书需加试两门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参考教材不指定。可以参阅:《西方经济学》(不限版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或《西方经济学》(不限版本),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或其他西方经济学教材。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我院按照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

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根据2022年国际商务专硕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927国际商务专业综合”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查。

3.外语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考生自我介绍、问答等方式进行考查。

4.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

采用设计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考生应提供大学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

5.心理素质测试

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过程管理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四)远程复试相关准备

1.硬件设备。请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等。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7及以上版本系统,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2.环境要求。考生参加复试需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3.熟悉流程。考生须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4.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即与商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经审查原因属实后,可以安排暂缓复试,等本考场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复试。

5.诚信复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六、录取工作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复试科目满分300分。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4)加试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8)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9)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7.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为充分体现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商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https://bssxy.jou.edu.cn/。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八、咨询、申诉与监督

我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518-85895758)。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校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409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商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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