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以及总结历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二、申报方式
(一)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请各单位速将没有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信息(姓名、长期在用的邮箱、职称),于2014年12月31日前汇总后通过办公网发送到科技处马超信箱。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高级职称教师和年轻博士申报,切实做好申请书的申报选题、学科论证和研究课题组成员调配;
2.各单位安排有丰富申报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学术问题进行辅导,充分发挥其帮带作用。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5年1月份发布)、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www.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各类项目的限项规定和注意事项,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者请注意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6.申请书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一两份,一律左侧两钉装订,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签字面朝外装订做为封底)。
四、项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14.12前 |
各单位广泛动员、宣传;提交预申报项目汇总表 |
高级职称和45周岁以下博士,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必报;拟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初稿撰写;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内容,对选题方向、研究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等方面,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
2014.12月下旬 |
各学院集中预审 |
科技处配合各学院校内外专家集中预审、点评、论证;相关学院特邀2014年度基金评审专家进行辅导、讲解。 |
2014.12.30 |
学院提供申请书论证的专家名单 |
各单位提供1-2名专家名单,以便学校组织专家审查《申请书》,先将名单提交至科技处,待科技处审查后再邀请专家。 |
2015.1.6 |
申请书初稿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
各学院推荐较好的申报书(10份左右)纸质版一式1份,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
2015.1.10-1.20 |
学校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申请书 |
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查论证,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
2015.1.20-2.28 |
申报人自行修改、完善申报书 |
申报人利用寒假期间运用自已资源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报书。 |
2015.3.1-3.3 |
各学院对申请书形式审查 |
各项目申请人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特别是超项审查并完成修改。 |
2015.3.4 |
申请书最终版本提交学校课题组成员不得再修改。 |
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最终版(先只交一份)报送科技处,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马超信箱。 |
2015.3.5-3.10 |
科技处完成申请书审查及查重。 |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等工作,并将形式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反馈给各申请人,申请人根据意见修改。修改完成后网上提交! |
2015.3.11 |
正式上交《申请书》,集中受理截止,不再接受报送。 |
申请人下载学校审核通过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 |
2015.3.12-3.13 |
申请书整理、汇总 |
科技处将电子版《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纸质版《申请书》审查盖章、整理打包等上报手续。 |
2015.3.16-3.18 |
申请书送达基金委 |
科技处将全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制定本部门的申报方案,在向学校报送前必须对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注意本单位当年申请项目所报项目学科的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学科、同一方向上申请项目过于集中,以避免本单位内的恶性竞争、注意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与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马 超,联系电话:85895122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