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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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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淮海工学院海洋经济与文化学科平台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8-05-30 15:49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淮海工学院海洋经济与文化学科平台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2017年度课题研究安排,并考虑到决策咨询报告、专著、论文等的批示、刊发周期,学科平台给予课题负责人一定的时间周期,现开始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截止2018年6月4日(下周一)17:00,

提交地点: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主楼704 室。

二、申请结项材料

申请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打印骑缝装订1份。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打印装订1份;发表的专著、论文以及获得领导的批示等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其相应的复印件1份。

3.成果附件。5000字的研究报告摘编,打印骑缝装订1份(见附件)。

4.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hhithyptb@126.com(前期已经提交过,且后期没有再修改的无需再提交)。

上述材料请按1-3的顺序打(复)印,一式1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后期资助课题)、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三、结项须知

1.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题目、时限、篇幅、材料格式等要求。特别注意是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成果不少于2万字,且重大项目的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等成果原则上须符合《淮海工学院海洋经济与文化学科平台成果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中的“一至六级成果”标准之一,重点项目的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等成果原则上须符合《成果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中的“一至七级成果”标准之一;一般项目和后资助项目成果不少于1万字,且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等成果原则上须符合《成果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中的“一至八级成果”标准之一的才能结项。

2.研究过程扎实有效、研究方法科学合理。

3.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学术意义,具有实践性和本土化特点。

4.课题无政治问题和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四、结项鉴定

学科平台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将“不予结项”,中止支付剩余的项目经费,并酌情追回前期已经支付的项目经费,且停报两年学科平台课题;对“同意结项”或“修改完善后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将拨付剩余的50%项目经费,并发放结项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洋经济与文化学科平台 张宏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

联系电话:15261342229

电子邮箱:zhanghyuan04@126.com

                                         淮海工学院海洋经济与文化学科平台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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